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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作文

时间:2024-04-23 10:32:39
【精品】散文的作文3篇

【精品】散文的作文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的作文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散文的作文 篇1

我住在乡村,家乡四季的景色都很迷人,但我独独对独特的秋日美景有一份不舍得情怀。

不知不觉,蝉鸣声儿淡了,枫叶儿红了,稻儿熟了。哦,秋天到了。

乡村秋日的山上,满是秋的报信员--似血的枫叶。有地躺在地上倾听大地母亲诉说历史;有的随风飞舞,犹如一群红蝴蝶在与清风嬉戏;还有的站在树梢上,了望远方。山儿披上它们组成的巨大红纱衣,别具韵味。微风拂过,红纱衣也与风儿互相迎合——舞动起来。如此美景,怎不叫人陶醉?

秋波澹澹。成就秋水的是它的冰冷与清澈。说它冷,那可不亚于冬的统治者--雪。你就是沾上一点,也叫你哆嗦几下。他的清澈便更为独一无二了。经常是站在河岸上,可以清楚地看见在河底游动的小鱼、小虾。这个秋水真是叫人又恨又爱!

在乡下,秋天是最忙的季节了--家家户户都忙着收稻。也许正是因为那份忙,使秋日更为的独特。田野里弥漫着稻子成熟的芳香。随处可见正在割稻的农民,豆大的汗珠顺着农民们早已被烈日烤的黝黑的脸颊上流过,湿透了衣衫,可他们全然不顾,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快割。打稻场上,“哒哒哒”的打稻机声经久不息,震耳欲聋,似乎在预示着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一筐筐金黄色的稻谷从打稻机后不断的运出,主人早已笑得合不拢嘴了。越干越有劲,似乎下定决心明年还要打出更多的稻谷。这一筐筐稻谷伴着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与此起彼伏的欢笑声为这张秋景图缀上了最美的图案,最妙的点睛之笔!

山、水、人,互相映衬,相得益彰。融合汇聚成了这独特的秋日美景!

散文的作文 篇2

我不是很喜欢看小说,因为我总觉得那不是真实生活里的世界。我喜欢看散文,一篇一篇总能用质朴的语言,真实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打动我。我看的散文书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两位作家是龙应台与丁立梅。

当我看完龙应台的第一本书《野火集》时,我就被这个华人作家所震撼,她用一种锋利坚韧的语言,写出了这么一本书。《野火集》使我觉得龙应台是一个严肃的女性。但当我翻开《目送》《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时,我不由得为之动容。原来,龙应台更多的是一种母性的慈爱,她将一种种爱写进了她的书里。这些书反映了龙应台的经历,殊不知,其实也是在向我们表达了人世间的母爱、亲情、博爱。可以说龙应台的“人生三书”里没有一篇是由多么华丽的语言拼成的,它甚至没有语文上所谓的好词佳句,它全部都是龙应台发自内心的话,可我却为这样的一篇篇文章感动。

另外一个作家并没有龙应台那样的有名,也没有龙应台出版的书那样的图书销售量。可我更爱她的文章。在她的世界里,世界万物都是美好的,都是有爱的。她就是丁立梅。她的写景书《遇见》用很平常的语言却写出了世外桃源;她的感悟书《暗香》告诉了我们每一种花开都是对大自然的馈赠;她的写实书《暖爱》用她自己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感动我们。

我喜欢她的朴实“滚滚红尘之中,我们都不可避免会陷入孤独,但只要人世间有爱在,有善良在,有朋友在,就会有春暖花开”,我喜欢她的感悟;“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会一些人记得您,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两位柔情似水的作家和她们的书。

散文的作文 篇3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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