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火灾应急预案1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公司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增强对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协调各类资源及时、高效的扑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火灾事故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员工的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6国家环保总局《放射源分类办法》
1.2.7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暂行办法》
1.2.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01月24日)
1.2.10《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11《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12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 预防为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健全应急体系,在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3.2 统一指挥。在公司和当地政府及消防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领导、指挥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3.3 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有系统、分层次、上下协调一致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1.3.4 措施果断。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可能危及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重大损失,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职责与分工,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1.3.5 依靠科技。加强“三防”工作,同时加大“技防”的投入,不断提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1.4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室、各项目部、各分公司。
2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2.1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如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1.1 焚烧废弃物;
2.1.2 临时取暖防范措施不当;
2.1.3 流动吸烟;
2.1.4 电气设备使用不当;
2.1.5 动用明火;
2.1.6 配电盘柜因负荷过载;
2.1.7 电火焊作业点周围有易燃物;
2.1.8 充油或充氢区违章动火;
2.1.9 其它可能的火险隐患。
2.2发生事故的条件
2.2.1 电器产品不合格;
2.2.2 没有及时清除易燃物;
2.2.3 在危险区域使用明火作业;
2.2.4 违规存放易燃品;
2.2.5 氧乙炔气瓶放置距离太近;
2.2.6 违规存放易燃品;
2.2.7 其他行为性和管理性违章活动。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公司消防保卫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机关本部的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保卫科负责人
成 员:保卫科全体人员
3.2专项工作机构
保卫科设立消防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公司消防和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消防保卫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3.3.1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电力公司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省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3.3.2 统一领导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所管类别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3.3 组织制定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3.5 发布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3.4消防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3.4.1 及时了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3.4.3 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3.4.5 组织开展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3.4.6 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监控总体要示,公司系统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2预警行动
建立组织机构,实行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在人防上加强安全值班、按时巡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监控到位和保障有力。
5信息报告程序
5.1信息报告程序
现场火灾事故知情人→报119火警、项目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司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
5.2信息报告方式
口头汇报方式:发生事故后,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项目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进行口头汇报。同时,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通过电话立即向省公 ……此处隐藏23043个字……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__)和自动传真(__),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__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